为了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安徽省委《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皖西学院党委从去年起就提前谋划,调研摸底,结合学校干部队伍实际,研究制定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的指导思想和方案步骤。
一、科学调研调整设置二级机构和处级岗位
结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着眼于适应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有利于学科专业转型发展、干部队伍整体规划建设和理顺管理关系、增强发展活力的需要,早在2015年下半年,校党委行政就着手在基层单位和省内外高校进行调研,研究谋划二级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工作,采取整合优化一批、更名调整一批、撤并精简一批等方式,调整设置了37个二级机构。同时,从工作需要和管理责任出发,科学设定了二级机构处级岗位职数。这项工作伴随着校第三次党代会的筹备顺利完成,7月21日,学校颁发了《皖西学院二级机构调整方案》(院发【2016】107号),开始正式实施。第三次党代会后,根据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换届和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空缺已久的9个正处级领导岗位干部,党委及时进行了严格的选拔任用,从而为大规模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慎重提出处级干部交流轮岗的原则和条件
党委经过充分调研和民主协商,研究提出此次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原则,即必须严格贯彻中央、省委“四个全覆盖”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以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坚持党管干部、人岗相适、突出重点、定期交流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岗位、关键岗位、党政管理岗位之间、机关部门与二级学院之间、二级学院专职干部之间的交流轮岗。还研究提出了本次轮岗交流范围仅限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平级调任,同时,明确了此次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是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以专职党政管理干部为重点,任职满两个任期(或六年)的,一般应进行轮岗交流;二是“双肩挑”党政管理干部,所任领导岗位与本人学科领域密切相关的,任期可延长一个任期(或三年),任职满三个任期(或九年)的,一般应进行轮岗交流;三是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重要岗位(或党委研究确定的其他需要列入的重要岗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五年,或者在同一内设机构担任副职、正职领导职务满八年且担任正职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四是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为培养和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丰富多岗工作经验,鼓励干部到复杂环境、基层单位经受锻炼,有计划地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五是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等原因需要交流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六是凡年满55周岁且不满57周岁和年满57周岁的干部,一般不进行轮岗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以在原单位转任调研员或转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三、规范实施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程序和步骤
党委要求,此次轮岗交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组织实施,要通过公布方案、岗位申报、资格审查、酝酿提名、民主推荐和测评、讨论决定、正式聘(任)用等规范程序进行,严格把握人选的任职条件。同时,党委还明确了轮岗交流的相关政策:一是处级领导干部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享受有关待遇;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聘(任)期内的处级干部进行职务调整。二是对不申报处级岗位、辞职、落聘的处级领导干部,按新任岗位核定工资等有关待遇。三是落实政策,改善待遇,鼓励干部轮岗交流、能上能下。因年龄原因转任调研员的,保留原待遇至退休;转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原所在学院(中心)优先安排教学、科研工作,并给予3个月或6个月时间的学术假,学术假期间享受原职务津贴或补贴。
四、明确提出轮岗交流工作的纪律要求
为确保此次处级干部轮岗交流顺利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能够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党委明确提出,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轮岗交流对于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充分重视,自觉配合组织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严肃纪律,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在测评、推荐等项工作中,严禁串联拉票和诬陷他人等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禁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轮岗交流方案一经党委讨论决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个人要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接到轮岗交流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凡坚持个人无理要求拒不服从调配决定的,就地免职。干部调离原岗位时,要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准随带公共物品;调离后,不得干预原单位的工作。需进行离任审计的,应及时进行审计。校纪委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聘(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为干部聘(任)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提供严格的纪律保证。
经过科研谋划、程序规范、要求严格的精心组织和稳步推进,此次我校处级干部轮岗交流面达到了60%,实现了预期目标。在交流之前,校党政主要领导找干部一一谈心谈话,了解意向,沟通思想,明确要求,为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夯实了思想基础,提供了心齐气顺的良好环境。党委一班人充分酝酿讨论,反复沟通协商,形成一致共识,完全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循了干部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绝大多数干部显示出了很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风范,他们明确表示,党叫干啥就干啥,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目前,交流轮岗后干部在新的岗位很快融入到新的团队,正意气奋发地与大家一起,推动着学校改革发展的航船扬帆前进。大家评价,此次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谋划周密、组织严密,要求严格、纪律严明,充分体现了集中意志、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的结合,是一次组织程序规范、个人传扬风范的干部工作实践,再一次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事业营造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