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皖西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办法

发布时间: 2011-04-07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中共皖西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办法

院党[2010]4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确保新党员的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皖西学院加强党校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对《皖西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办法》(院党〔200418号)进行修订,并重新颁印如下。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党校培训,使学员进一步懂得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努力实践,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组织上入党之前,切实解决好在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二、组织领导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由校党校统一领导,实行校院两级培训体制:分党校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初级培训工作;校党校加强对分党校初级培训工作的指导,同时重点抓好对学生发展对象在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和提高,并办好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初级培训工作以分党校为单位设置班级(人数较少的系可合办)。各培训班设班主任12人,成立班委会,共同做好培训工作。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各方面表现较好,经党支部研究确定的教职工及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每期的培训人数不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每期的培训人数 各院党总支可视自身情况(符合培训条件人数、发展党员计划、办班所能容纳的规模等)自行确定,但要注意处理好培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四、教学工作

(一)培训班名称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称统一定名为:皖西学院党校**学院分校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二)培训计划

各分党校应根据学校党校培训要求,认真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原则上每年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春学期36月份,秋学期1012月份。分党校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安排时间,并于开班前2周将培训计划等报校党校备案。初级培训班培训一般不少于30学时,入党前的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具体要求、具体日程安排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培训教程》为主要教材。可分如下专题讲授:1、党的指导思想;2、党的最终目标与现阶段任务;3、党的性质与宗旨;4、正确的入党动机;5、共产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6、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7、入党应履行的手续和程序;8、加强党性修养,做合格共产党员;9、形势与政策。其他专题可视学院党校实际情况而定。

(四)培训形式

培训主要采取集中专题授课、录像教学、自学、讨论交流和实践活动等形式,其中集中授课不得少于15学时。

培训时要做到:

1、集中辅导与课后通读教材相结合。每个学员除参加培训辅导外,要利用课后时间,对党课教材进行自学。

2、理论学习与努力实践相结合。把学到的理论知识用于指导实际行动。

3、课堂教学与结业考试相结合。以考促学,切实提高学习质量。

4、小组讨论与大会交流相结合。培训期间,各学习组安排一次小组讨论,辅导结束时,每个小组推荐一名学员在大会上交流学习体会。

(五)教师队伍

根据党校教学特点,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扎实、党性强、学风严谨、为人师表的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校内外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党校教师由党校聘任,一般由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党政领导担任,根据需要也可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来校讲课。

各分党校办学所需师资可从校党校专兼职教师中聘请。各分党校也可聘请一些兼职教师。分党校兼职教师在全校范围内可互请互聘,教学音像资料等可互通共享。为保证教学质量,所聘的教师,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专职从事党务、思想政治工作;要热爱党校教学工作,熟悉党校教学规律,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实践经验。

五、培训纪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准无故旷课。集中辅导时,限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需先写请假条,由班主任报请党总支签署意见(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由班主任报党校批准)。请假三次者不予结业,无故旷课达二次者给予除名,在校期间不再允许其参加培训。

(二)严格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集中辅导时,党校班主任负责考勤。实行点名制度,到课率情况,当场公布,迟到早退累计四次者不予结业。

(三)严格课堂纪律。上课要保持课堂肃静,关闭通讯工具,不准交头接耳;保持室内卫生,不准乱扔纸屑,不准乱刻乱画。

(四)严格落实自学制度。学员的培训时间,每天要抽出12小时自学教材,把握重点,理解实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班主任在学习结束时,将检查学习笔记。

(五)严格考试制度。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资格;不及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六、工作职责

(一)校党校职责1、培训班的指导、协调、检查;2、选聘授课教师;3、提供教材;4、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5、审核学员最终成绩、颁发结业证书;6、负责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的组织工作。

(二)分党校职责:1、制定教学计划;2、指派班主任;3、安排教室;4、按上述要求做好教学、管理等具体工作;5、制卷、监考、阅卷;6、组织开学和结业典礼。

(三)班主任职责:1、按上述要求做好班级管理工作;2、收费、发书;3、计算学员成绩(平时成绩30%,结业考试70%),协助校党校做好证书填写工作。

七、有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规定以此方案为准。

八、未尽事宜由校党校负责解释。  

 

 

 

年十二月十五日